首页 卫生概况 社区卫生 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疾病预防 卫生监督 献血工作    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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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  卫生行政许可
1   卫生现场监测
1   卫生行政处罚
1   相关工作制度
 
     
 

基本情况
单位全称: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
地  址:眉州支路78号
邮  编:200090
电  话:654376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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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  杨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(简称卫监所)于1996年10月揭牌成立,2000年2月24日经区政府批准,成为独立编制的行使公共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,杨浦区卫生局是其主管部门。

  本所为原杨浦区卫生防疫站体制改革分设而建,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、规章、标准,实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。内设党支部、工会、总务、财务、人事等部门。

  目前卫监所在编人员有59名,高级职称2名,中级职称21名。卫监所设置一名正所长,二名副所长,所长由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兼任(法人代表)。卫监所下设:所办公室、行政管理科、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、审核科、职业卫生监督科、医疗执业监督科、传染病防治与环境卫生监督科。

  卫监所现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监管,职业病有毒有害项目的监管,公共场所及传染病的监管和医疗事故及争议的调解管理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、公共场所的审核管理等工作。 

对外服务时间
医疗机构许可审核: 周二、四上午 8:45~11:00
公共场所许可、核证: 周一~四上午 8:45~11:00

1便民措施

  1.严格遵守《上海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,制定科室文明服务措施及工作岗位责任制。积极响应卫生局的号召,实行首问负责制。在工作中,推行普通话,注重“十字”礼貌用语。

  2.及时处理来信、来访、来电。一般情况及时处理,特殊情况7 2小时内答复。

  3.公开办事制度、收费制度、操作程序,有关制度上墙。具体有:卫生监督监测人员“六要六不准”规定、为民便民服务措施、礼貌用语、语言规范、文明公约等,接受群众监督。

   4.通过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制度,开展一系列便民服务活动。便民服务“四个一”,为受检者提供“一支笔、一杯茶”。
  
   5.对文盲或有残疾的申请者,工作人员主动帮助指导他们填写申请表。

 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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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上海市杨浦区眉州支路78号 邮编:200090 电话:021-65188515